江西:对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2010-04-20
p>
p>
新华网南昌4月20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省地税局日前宣布,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这项规定称,国家确定的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或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允许按扣除规定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江西省地税局表示,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责编:admin
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西:对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相关文章
- 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
- 国务院发文要求2015年政府数据全面公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通信业的意见
- 与500强“联姻”南昌将成为世界“办公室”










